善款公開徵信
依據「財團法人法」第25條(註1)第3項第2款但書規定,除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,財團法人須主動公開捐贈者之姓名(全名)及捐款金額。因此為配合相關法規,倘若您希望保密捐款資訊,煩請撥冗填寫此聲明書,填妥後回傳或交付本家,我們將依據您的意願保密相關資訊;若您未主動回覆,將視為同意公開個人捐款資訊以利徵信。
下載捐款不公開聲明書
101年公開徵信、102年公開徵信、103年公開徵信、104年公開徵信、105年公開徵信、106公開徵信
網頁空間有限,如欲查詢歷年公開徵信,請電洽(03)9283880。